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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定格陶大美好・我为陶大代言”征文、摄影与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6 15:37:59 浏览:次

全校学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 号)中繁荣校园文化、加强校园文化精品创作推广相关要求,进一步厚植学生爱校荣校情怀,挖掘校园动人瞬间,讲好陶大故事、传播陶大声音,引导广大学生主动发现、记录、分享陶大之美,争做校园文化的记录者、传承者与宣传者,党委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决定举办 “定格陶大美好・我为陶大代言” 征文、摄影与短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定格陶大美好·我为陶大代言

二、参赛对象

全校在读学生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即日起—2026年11月26日

评审阶段:2026年11月27日—2026年11月30日

结果公示及作品展播:2026年12月1日起

四、作品要求

(一)征文作品。紧扣主题,围绕校园四时风光、陶瓷文化底蕴、师生温情日常、学子奋斗身影、校园发展印记等内容,抒发对母校的眷恋与感悟,积极传递正能量。体裁不限,散文、记叙文、诗歌等均可,字数800—2000字,诗歌不限篇幅;文档为Word格式,标题黑体二号,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1.5倍行距。

(二)摄影作品。单张、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张),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3MB,不得使用AI生成图片,不得过度修图、篡改画面核心内容。每件(组)作品须附100字以内文字说明;组照须按顺序编号并附总说明。

(三)短视频作品。可实拍或AI创意生成,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时长30秒—5分钟,MP4格式,分辨率1080P及以上,配字幕,可配背景音乐。AI生成内容须在作品说明中明确标注;背景音乐、素材等须确保授权合规。

(四)通用要求。作品须有标题,须为原创,无版权纠纷,严禁抄袭、盗用他人成果;内容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契合校园风貌。参赛即视为作者承诺作品原创,并自行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音乐版权等产生的责任。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非商业性展示、宣传、刊播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未获奖作品不在此授权范围。使用AI辅助创作的,须在作品说明中注明。

五、报送安排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

(二)报送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审核后发送至邮箱xgc@jcu.edu.cn。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三)材料命名规则。压缩包命名【XX学院+定格陶大美好大赛】;单个文件命名【类别(征文/摄影/短视频)+作品名称+学院+姓名+学号+联系电话】,同时报送《作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六、评审与奖项设置

大赛按征文、摄影、短视频分组评审,综合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具体名额根据投稿数量和质量确定。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点考察主题契合度、内容质量、创意表现和技术规范。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并择优在校内平台展播推送。

七、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并指定专人负责作品收集与报送。参赛即视为同意本通知各项规定。所有作品请自留底稿,不予退还。本通知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附件 “定格陶大美好·我为陶大代言”大赛作品信息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共青团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