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正文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5 08:44:42 浏览:

院、各学生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为做好以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对象为22232425级在校本科生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程序评审把关,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及评定名单要有班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学生奖学金覆盖面占年级专业人数的21%,其中一等奖学金3%、二等奖学金6%、三等奖学金12%

二、学习进步奖评定。学习进步奖评选需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评选办法进行。

三、学分加分管理。

1.素质拓展测评分: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竞答赛活动的学生,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管理规定》确定加分,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按照统一格式,将本学院学生在上一学期获得的此类学分情况统一登记造册,送学工处、校团委审核。

各学院内部组织的竞赛活动原则上在综合测评时不算学分项,如需认定学分,则需在活动举办前征得学生工作处或校团委认定核准。

2.校级组织学生干部加分:大学生科技协会国旗护卫队、礼仪团的学生由校团委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加分并及时公示。校报记者团、校广播站、学工处七组织、护校队、信服团等组织的学生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现教中心等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加分,并由校团委统一公示

3.各学院学生干部加分:

1)班级学生干部(含寝室长)加分,由班级测评小组无记名投票,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2)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的加分,由所在学院团委参照学生手册研究确定加分。

3)其他学生干部的加分,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加分,报学生所在学院团委备案。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落实,严格按照程序评审把关,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及评定结果要有班级测评小组成员签字、学院负责审核的老师签字及党总支盖章,并于327前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形式将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学习进步奖评选名单评选工作报告报送学工处学生科。其中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tdxgc_xsk@163.com


注:由于学校教务系统目前不提供平均学分绩查询功能,申报学习进步奖的学生需自行下载并计算好两学期自己在班级的排名等相关材料交分院学工办审核无问题后,报学工审批。(平均学分绩=(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门课程的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635



附件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获奖学金学生名单(word格式)、学生奖学金预算(Excel格式)、学生学习进步奖名单(Excel格式)

3.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学习进步奖推荐表

4.**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