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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红色班级”创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1 15:05:16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任务,根据《关于开展“红色班级”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宣字[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第三批“红色班级”试点创建试点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1.夯实创建基础。各学院至少遴选一个行政班级开展为期两年的“红色班级”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方案,确定创建目标,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建设班级导师和学生干部队伍。在制度建设、学风建设、特色打造、成果成效等方面融入红色文化元素,推进“红色班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树立标杆、辐射全局”的育人效应。

2.深化文化融合。“红色班级”创建要依托江西丰富红色资源与景德镇深厚陶瓷文化,将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红色基因融入创建全过程,紧扣学校办学特色与专业学科特点,推动红色文化育人与教育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深度融合,使红色文化浸润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大学生学习生活各方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

3.遵循育人规律。“红色班级”创建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注重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把握青年大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普遍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4.健全目标体系。申报班级要完善“红色班级”建设近期目标、中期目标、长远目标,构建涵盖思想引领、学业发展、实践能力、品德修养等维度的“红色班级”管理与评价体系,实现红色育人长效化追踪。

5.规范名称设定。“红色班级”名称须严谨规范,紧扣江西省红色底蕴与本校文化特色,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要求,彰显班级育人理念与红色传承使命。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须于2026年3月23日12:00前完成“红色班级”遴选与材料申报,填写《“红色班级”创建活动试点申报书》(见附件),统一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政科邮箱(tdxgc_szk@163.com)。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会,各申报班级需提前准备创建佐证材料,由班级负责人进行10分钟PPT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报内容需突出创建思路、特色举措与预期成效

3.创建立项后,学校将定期召开“红色班级”创建交流研讨会,邀请班级负责人分享典型经验、创新做法与实践感悟,搭建互学互鉴平台,促进创建质量整体提升。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各学院要深刻认识“红色班级”创建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全方位保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广泛发动,突出示范。通过专题会议、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鼓励优秀班级积极参与申报;组建由思政课教师、专业教师、辅导员构成的指导团队,强化创建过程指导,着力打造一批政治鲜明、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示范班级。

3.深化融合,彰显特色。在创建工作中,将红色文化融入班级建设各领域、各环节,使“红色班级”成为学校班级建设的标杆典范,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4.着眼长远,构建长效。始终围绕“推进红色基因传承” 重要要求,压茬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契合学校特色、专业特点与学生实际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扩大红色育人覆盖面与影响力。

附件:“红色班级”创建活动试点申报书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