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整体工作安排,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于9月24日起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本次心理普查工作包括心理测评、数据筛查、建立心理档案、心理谈话以及跟踪辅导五个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普查工具
症状自评量表(SCL-90)
心理普查链接:xljk.jcu.edu.cn
二、普查时间
测试实施:9月24日-9月30日
三、普查对象
全日制2022、2023、2024、2025级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四、普查流程
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以班级为单位指导学生于同一时段实施测试。详细测试指导及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普查要求
1、各学院(部、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普查,统一部署,各班辅导员、班主任配合落实。
2、参与普查的老师、同学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将测试相关的、涉及到隐私的信息向他人或外界泄露。
3、测试要求统一组织、集中时间段、按班级测试,要求全体学生参加普查。
六、普查结果说明
心理普查的结果严格保密,心理普查的有效性取决于同学们的作答态度,每位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都是不断变化的,心理普查的结果主要反映近一段时间内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能作为长久的心理健康状况的判定。
七、心理谈话
数据筛查出的高分名单学生,由辅导员(班主任)一对一谈话,具体参照辅导员(班主任)心理谈话告知书(见附件二),将谈话结果记录在表格中(见附件三)。所有学生谈话完毕后,填写《心理谈话结果反馈学院表》(见附件四),一式两份,交由(部、系)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交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附件一:心理健康一站式工作平台心理普查操作指南
附件二:辅导员(班主任)心理谈话告知书
附件三:学院(部、系)心理辅导工作记录表
附件四:学院(部、系)心理谈话结果反馈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