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4 15:34: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系)、研工部:

根据《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及景德镇市教育局、珠山区教体局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仔细阅读《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网报。

二、网报时间:

⑴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⑵第二批次:2023年6月7日8:00—6月20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3年景德镇陶瓷大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2023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三、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珠山区教体局”;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景德镇市教育局”。

网报注册后,申请人根据教师资格种类按“属地化”原则选择认定机构,务必认真阅读后台“注意事项”并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

四、学校现场确认安排

1、第一批次: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确认地点: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2、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请自备牛皮纸档案袋一个,档案袋写好姓名,左上角写申请层次学科,右上角写联系电话。档案袋内装好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仅限在校研究生以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时需要)复印件一份。

(2)体检表(详见附件2。申请人请自行正反打印并填写好个人信息,贴好网报同底一寸照片。)

(3)网报同底一寸照1张,背面写好申请人姓名。

(4)“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材料的补充材料复印件。现场确认时请带齐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普通话证、本科毕业证(仅在校研究生以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时需要)等)备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及时关注“陶大学工”微信公众号,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认定机构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限期补齐。

3、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证发放领取时,要再次确认申请人是否取得毕业证,对于未能如期毕业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不予发放,返还给认定机构,以便取消其教师资格。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如有疑问,请咨询大学生职业技能教育中心:0798-8499101。

附件1: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3/4/3/art_25653_4411463.html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学工处、大学生职业技能教育中心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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