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12:26: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系)、研究生院:

根据《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及景德镇市、珠山区教育局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仔细阅读《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网报。

二、网报时间:

⑴第一批次: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批次:2021年6月8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三、网报注册后,申请人根据教师资格种类按“属地化”原则选择认定机构,务必认真阅读后台“注意事项”并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

四、学校现场确认安排

1、时间:2021年5月11日——5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金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3、现场确认时请自备牛皮纸档案袋一个,档案袋写好姓名,左上角写申请层次学科,右上角写联系电话。档案袋内装好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复印件一份。

(2)、体检表。(详见附件2。申请人请自行正反打印并填写好个人信息,贴好网报同底一寸照片。)

(3)、网报同底一寸照1张,背面写好申请人姓名。

(4)、“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材料的补充材料复印件。现场确认时请带齐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普通话证、本科毕业证(研究生)等)备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及时关注“陶大学工”微信公众号,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因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请按照时间安排,自觉佩戴口罩,有序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通知。

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认定机构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限期补齐。

4、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证发放领取时,要再次确认申请人是否取得毕业证,对于未能如期毕业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不予发放,返还给认定机构,以便取消其教师资格。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学工处、大学生职业技能教育中心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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