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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长假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30 10:15:51  浏览次数:

全校学生:

国庆长假将至,为做好国庆期间安全与稳定工作,现对国庆长假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否则按旷课处理。各学院将加大考勤力度,严格学生请假制度。

二、国庆期间学校各部门、各学院会安排值班,如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校保卫处(电话:8464110)报告。

三、学校重申,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提倡、不组织集体出游,确实要集体出游的,应提前二天报所在学院审批,要有老师带队,并对所乘车辆和司机提出安全要求,确保消除不安全因素。具体按《景德镇陶瓷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外出游玩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个人外出,学生本人要向班主任书面请假,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联系方式,如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及时给班主任打电话说明原因,对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及时返校而又没有请假说明情况的,班主任要及时向所在学院领导汇报,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五、国庆假期,广大学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注意人身、财产、饮食、交通、用电等各项安全,注意防骗防盗。

六、要求同学们不饮酒或少饮酒,避免因饮酒过量引发纠纷。

七、严禁学生下河游泳,一经发现将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八、各学院在108910日将严格考勤,对无故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学工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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