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促进陶瓷行业的发展,培养优秀的陶瓷艺术、技术及管理人才,鼓励学生注重对陶瓷的研究与开发,支持优秀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闽龙奖学金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四届闽龙奖学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优秀特困生(甲类);
2、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优秀学生(乙类)。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
2、道德品行良好;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自强不息,发愤读书,学习成绩优良;
5、无违纪违规行为;
6、家庭经济贫困且在贫困生档案中有备案(适用于甲类);
7、每个学期均获得奖学金(适用于乙类)。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甲类:优秀特困生10名,每人奖励5000元人民币;
2、乙类:优秀学生25名(其中11名为艺术类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
按照授奖人意愿与要求,各学院分配名额情况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闽龙奖学金申请推荐表”, 并附详细的申报资料(字数在1500以上),各学院按照评选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于12月9日之前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报送学工部。
2、学工部汇总申请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初步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学工部将候选人及评审材料送闽龙陶瓷总部基地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4、获奖名单确定后,发放奖金和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附:1、《评选名额分配表》
2、《景德镇陶瓷学院闽龙奖学金申请推荐表》(点击下载)
学生工作部
2011年12月1日
附件1:名额分配表
学院 |
甲等(名) |
乙等(名) |
设计艺术学院 |
2 |
4 |
陶瓷美术学院 |
1 |
5 |
材料学院 |
2 |
3 |
机电学院 |
1 |
2 |
工商学院 |
1 |
3 |
信息学院 |
1 |
1 |
人文社科学院 |
1 |
3 |
科技艺术学院 |
1 |
4(2名艺术类)
版权所有 © 2010-2015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处办公室:0798-8499625 微信公众号:陶大学工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 邮编:333403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