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新生班级开展心理保健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7 11:09:37  浏览次数:

 各分院、各新生班级: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在全校建立班级心理保健员制度的通知》【景陶学发[2009]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班级心理保健员制度,加强心理保健员的专业素养,校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近期开展全校新生班级心理保健员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各新生班级心理保健员
 
二、实践培训时间与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分组待定
景德镇陶瓷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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