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新生班级: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在全校建立班级心理保健员制度的通知》【景陶学发[2009]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班级心理保健员制度,加强心理保健员的专业素养,校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近期开展全校新生班级心理保健员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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