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全面评价辅导员年度工作实绩,激发辅导员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参照《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实行“学生评议(30%)+学院考核(40%)+学校考核(30%)”综合评分,个人研究成果、获奖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奖情况按规定计附加分。
二、考核程序
(一)辅导员自评
辅导员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供个人工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认真填写好《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二)学生满意度测评
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进行,参与测评的学生不少于辅导员所负责年级或班级学生数的三分之一。
(三)学院考核
由各学院(部、系)党委负责实施,对辅导员履行职责情况认真评定,对照《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测评表(院、部、系用表)》打分。
(四)学校考核
学校重点考核辅导员落实学校重点工作情况并核算辅导员考核的加分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系)需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严格遵循考核原则、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形式主义。
2.各学院(部、系)于12月15日前,将《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景德镇陶瓷大学2025年度学院考核结果一览表》《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附加分考评表》及附加分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
3.全体辅导员应认真对待考核,全面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如实准备各项工作支撑材料,确保考核内容真实反映工作实绩。
附件:
1、辅导员考核人员名单
2、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景德镇陶瓷大学2025年度学院考核结果一览表
5、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测评表(院、部、系用表)
6、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测评表(学校用表)
7、景德镇陶瓷大学辅导员绩效考核附加分考评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