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校自选专项任务项目(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我校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研究水平,继续设立校自选专项任务项目(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现将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为: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课题,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研究周期为1年,采用课题申报方式,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推荐评审。拟定重点项目4项,每项资助经费为0.5万元;一般项目10项,每项资助经费为0.3万元。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2)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者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在编在岗人员,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 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荣誉者,可在申报中给予优先。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报申请书。《景德镇陶瓷大学校自选专项任务项目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
2. 拟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5日。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稿,电子稿发送至邮箱tdxgc_szk@163.com;
(1)《景德镇陶瓷大学校自选专项任务项目(辅导员工作)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为方便审核,《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四、其他要求
1.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活页)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 各申报部门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咨询学工处思政科。联系电话:0798-8461336。
附件1:2024年度景德镇陶瓷大学校自选专项任务项目(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申报书。
附件2:2024年度景德镇陶瓷大学校自选专项任务项目(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课题指南。
附件3:2024年度景德镇陶瓷大学校自选专项任务项目(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申报一览表。
科学技术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