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19:38:41  浏览次数:

各院部(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养学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报效祖国、乐于奉献的精神,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四次和三次以上校级荣誉。

   3、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未受到处分;

4、学生在校期间,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

   5、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6、在“抗疫”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评选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分院推荐意见、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及证书复印件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电子稿发至tdxgc_szk@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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