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和学生学习进步奖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0 09:10:28  浏览次数:

各院(部)、学生各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评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对象为全校在校本科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进行。学生奖学金享受面占年级专业人数的21%,其中一等奖学金3%、二等奖学金6%、三等奖学金12%;学生奖学金条件参照学生手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程序评审把关,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及评定名单要有班主任签字、学院盖章。

2. 学习进步奖评定

学习进步奖评选需根据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评选办法进行。要求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道德品行优秀,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本学期平均学分绩总分排名较上一学期班级排名前进名次大于班级人次50%者。经学生申请、班级、学院初审后上报学工部(处)审核。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落实,严格按照程序评审把关,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表、学习进步奖推荐表及评定结果要有班主任签字、学院负责审核的老师签字及分院党委(总支)盖章,并于4月16日前将评比结果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思政科。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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