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爱心接力”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17:24: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系):

为进一步帮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爱心接力”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爱心接力”助学金评选工作,今年计划资助学生32人,总金额39000元,其中6000元1人,3000元1人,1000元30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具有乡镇或街道以上单位有关证明),列为学校当年困难生档案中的学生;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4、生活节俭,无不良嗜好;

5、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

三、名额分配

学院(部、系)

在校生人数

名额(人)

材料学院

1627

3

陶瓷美术学院

2251

3

设计艺术学院

2228

3

管经学院

2646

4

机电学院

1769

3

信息学院

885

1

外国语学院

745

1

法学系

334

1

艺术文博学院

218

1

体军部

396

1

科技艺术学院

5866

9

研究生院


2

合计


32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系)应广泛宣传,及时通知到学生班级、学生个人,对拟申请学生进行评选,按下达的资助名额在6月21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额报送初审名单及申请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报“爱心接力”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系)要高度重视资助工作,认真评选受资助学生,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评选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爱心接力”助学基金的宗旨是“爱心接力”,受资助学生,今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无论是在校就读期间或是毕业后)要主动回报本基金,资助在校其他困难学生,将爱心接力棒传递下去。各学院(部、系)在宣传时要将本宗旨进行详细说明,不接受此宗旨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0日

 

版权所有 © 2010-2015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处办公室:0798-8499625 微信公众号:陶大学工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 邮编:333403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