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景德镇陶瓷大学2018年度“十佳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 10:32:49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模范作用,经校学工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校“十佳优秀大学生”的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选树优秀典型,发挥典型人物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不断深化和创新,开辟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新途径,让学生争做时代新人。

二、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生。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异,并多次获得校级奖学金。

4.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就业创业活动;在专业学习、团学工作、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四、活动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学生自荐和班级推荐、学院初选和学校评审、后期宣传。

1、学生自荐和班级推荐(2019年3月 )

由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召开班委会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学生材料推报至分院学工办。

2、学院初选(2019年4月)

分院根据各班级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次评选,分院选拔和评选活动必须要通过现场比赛淘汰制确定晋级人选。具体评选方案各分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各分院根据初选情况,推报1-5名同学参加全校“十佳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详见附件一)。

3、学校评审(2019年5月 )

(1)初评

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议组,根据推报学生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议,确定20名候选人。(初审成绩占总成绩30%)

(2)终评

终评采取现场展示和答辩方式进行评审。候选人需从专业学习、日常工作、科技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才艺等方面进行讲解展示,并现场根据评委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终评成绩占总成绩70%)

五、后期宣传(2019年5月至6月

学工部将首届“十佳优秀大学生”事迹通过校园网、广播站等媒体进行报道,并在各分院举办巡回事迹宣讲活动,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

六、表彰和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授予当选的10名学生“景德镇陶瓷大学十佳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5000元奖励,其他10名参选人授予“景德镇陶瓷大学十佳优秀大学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及2000元奖励。

七、其他要求  

(一)要多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开展活动。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覆盖影响我校全体大学生,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使初选活动形式丰富,并成为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的全过程。

(二)按时提交材料:各学院推荐应上交的材料:1、“景德镇陶瓷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一式两份;2、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200字事迹简介和视频介绍(5分钟);3、个人标准证件照1张,工作或生活照2张。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5、递交一份分院活动情况和介绍。前3项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学院(部)推荐参评人的材料于2019年4月30日前交到学工部思政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tdxgc_szk@163.com

(三)未尽事宜和学校评审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校党委学工部

                                                                                                  2019年3月8日


版权所有 © 2010-2015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处办公室:0798-8499625 微信公众号:陶大学工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 邮编:333403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