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太平洋商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10:30:43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水平,切实提高我校学生保障水平,维护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本着学生自愿原则,积极引导,鼓励学生参加商业保险。

1、参保对象为我校未参加学平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

2、学平险参保费用:

15级学生太平洋商业保险费用为一学年50元/人/年;16、17级未投保学生如需投保太平洋商业保险费用分别为两学年100元/人,三学年150元/人,2018级新生一次性收取四年保费,即200元/人,保险时间为2018年9月自报到注册之日起—2022年8月31日。

学生保费各院(部)统一收齐之后于2018年10月12日之前存入账户(工商银行;账号:6215581503001665718;户名:董丽娜)。

3、材料交接

各院(部)负责老师需将(XX学院)参加学平险学生花名册(附件一)、(XX院部)自愿不参加学平险学生花名册(附件二)、(XX院部)学平险投保率汇总表(附件三)以院(部)为单位放进档案袋,学生材料统一收取后以学院为单位加盖院(部)党总支公章在汇款后于2018年10月15日前与学生社保医疗管理科当面核对、交接,核对无误后将电子稿发到邮箱403275524@qq.com,邮件名称:院(部)名称+学平险2018年。

请特别注意《自愿不参加学平险学生花名册(附件二)》是包括15、16、17级学生在内的全部不参保学生,并非是仅仅18级的新生。

4、各院(部)要做好不投保学生签订自愿不参加学平险(商业保险)承诺书工作,承诺书由各分院保存,保存时间至学生毕业后一年,如有遗失责任由分院自负。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学生社保医疗管理科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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