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01 11:53:04  浏览次数: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于近日分别召开了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会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胡银娇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胡银娇对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她指出,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资助工作要体现教育公平和资助育人效果,要把资助育人工作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二是要全面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资助对象精准,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精准,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资金发放精准,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三是要规范评审程序,明确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坚决杜绝把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四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畅通投诉渠道;五是要加强榜样力量,强化获奖学生事迹宣传。通过举办宣讲会、表彰大会等形式,广发宣传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优秀事迹,提升获奖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同时激励其他学生向先进学习,发挥国家奖助学金正面导向作用和激励功能。

会上,校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副主任刘家金介绍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材料审核基本情况,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开展民主评议会审,审阅了候选人的申报材料,确定了欧阳珠丽等23名国家奖学金、诸诚桦等52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周宏等3734名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我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作为学校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育人功能和榜样引领作用,着力推动资助工作的良性发展,助力学校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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